軟體版本之所以需要套用相對應的版型版本,是因為會有調用上的問題。
如果不會有問題的話,
那麼我想應該就不需要特別註明是哪個版本,
而開發商也不需要因為軟體升級而改動版型了不是嗎?
您舉例的兩岸三通購物網的確是套用了燒包版型,
但是您確定他並沒有做細部修改?
又或者他一定就是套用2.1.5版的燒包版型?
我不是在爭論什麼,只是將原理說明清楚。
我目前能想到的是你可能將版型的版本號當作是開發版本號,
而忽略了對應軟體版本號的問題。
結論就是:2.5.0版的ECShop軟體需要使用2.5.0版的版型
而2.6.0的軟體則需套用2.6.0版的版型
若是要強制套用,那麼可能就得自己手動修改細部不對應的部分了。